为了“客观、公正、准确”地考核和评价每个教职工,充分调动全体教职工积极性。经研究,特制定本方案。 一、考核对象: 全校在编在册教职工、临时代课教师和临时工(校长、书记、副校长由市教委组织考核)。 二、组织领导: 学校成立“考核领导小组、工作小组和民主监督小组”,其名单如下: 1、领导小组: 组 长:汪金月 副组长:刘应会 习海平 杜小清 成 员:徐 丽 刘朝晖 卢小玲 刘安平 洪耀明 黄建军 张俊波 朱 辉 汪 力 2、工作小组: 组 长:刘应会 副组长:刘朝晖 金艳荷 成 员:刘安平 洪耀明 朱 辉 汪 力 张俊波 3、监督小组: 组 长:徐 丽 副组长:杨先桃 杨大明 监督员:各年级教研组组长 三、考核原则: 根据《教师法》,考核工作实行“客观、公正、准确”的原则,坚持群众认可,注重工作实绩。反对形式主义,杜绝拉帮结派,考核工作在考核领导小组统一领导下,由工作小组具体负责组织落实和实施,接受监督小组监督。 四、考核办法: 1、教职工年度考核采取综合测评和综合考核评分相结合的办法进行。综合测评实行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四个等次。 2、根据教职工年度工作中的“德、 能、勤、绩”四方面综合考核,并依据“伟德注册·中国有限责任公司教师(职员 )综合考核评分细则(附后)”采取记分制评分。 3、“教职工评分”是指由全体教职工根据教师“德(20分)、能(25分)、勤(30分)、绩(25分)”四个方面采取无记名打分的方法,公平地对每名教师(含自评)进行评分,标准分为100分,工作小组根据教师评分按“教职工评分总分÷总人数×60%=实得分”计算。 4、“个人实绩得分”分“教师履行职责”和“工作实绩”两方面组成,其中“教师履行职责”方面根据“教师教学工作考核手册”得分情况,按“两学期教学考核总分÷2×10%=实得分”计算(由教务处负责);“工作实绩”方面由工作小组以年级组为单位发放“教师工作实绩评分登记表”,由本组教师根据提供实绩依据,组长集中登记,并交由工作小组核实,按“教师工作实绩总分×4×10%=实得分”计算。最后两项相加 为个人实绩得分。 5、“分管领导评分”是指学校分管有关工作的书记、副校长、校长助理根据教师在校工作表现按“德、能、勤、绩”四个方面综合考核评分。按“分管领导总评分÷分管领导人数×10%=实得分”计算。 6、“校长评鉴”是指由校长根据全体教职工工作表现按“德、能、勤、绩”四个方面综合考核评鉴,按“校长评鉴分”×10%=实得分”计算。 7、合计得分= 教职工评分实得分+个人实绩实得分+分管领导评分实得分+校长评鉴实得分。 8、学校职员年度考核办法等同教师考核办法执行。 9、学校领导小组根据综合测评和综合评分的情况确定年度考核优秀、称职、基本称职、不称职人员。其中“优秀”比例遵照市人事局年度考核标准执行。 | ||||||||||||||||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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